(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郵寄報名表前請檢具書面資料);下表僅供參考仍依國家環境研究院公告最新簡章為主。
※按各條款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期滿才能報名。
※任職於廢(污)水代操作廠商者,請詳閱簡章需檢具文件。
※按各條款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期滿才能報名。
※任職於廢(污)水代操作廠商者,請詳閱簡章需檢具文件。
※經推薦方式參訓者,通過合格後核發之證書會註明推薦「公司名+分廠名」,故公司離職、公司更名或更換分廠,報名人證明即失效。
※符合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免附工作經驗證明。
※按各條款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期滿才能報名。
※任職於廢(污)水代操作廠商者,請詳閱簡章需檢具文件。
※甲級符合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免附工作經驗證明。
※按各條款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期滿才能報名。
※按各條款規定之工作經驗年資期滿才能報名。
※取得合格證書後未超過3年並經依法設置或登記專責及技術人員者,無須上到職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