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班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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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流程

  • 參訓對象為依法設置或登記為該項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
  • 報名表書面正本資料送達訓練機構並經查為依法設置或登記為該項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才算完成報名,確認開課後以mail或表單寄出參訓通知(發出時會以簡訊方式通知)。
  • 報名表檢具資料正本請郵寄至:「320317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環工所辦公室」並請註明報名類別「○○○○○○○」在職訓練班。
  • 各項證照訓練課程全年受理報名,開班達40人即成班(線上報名人數為參考人數,以訓練單位實收書面資料為主),每班額滿人數為 40 人。請線上報名後列印報名表或下載訓練簡章,並查詢近期開班訊息,直接向訓練機構報名參訓,聯絡人及電話請參閱簡章;將書面資料送達訓練機構,以利通知開班事宜。
流程圖

報名流程圖

報名類別【符合資格條款】

(依據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訓練管理辦法-郵寄報名表前請檢具書面資料);下表僅供參考仍依環訓所公告最新簡章為主。

報名類別【符合資格條款】
  • 在職訓練【第23條】
應檢具資料
  1. 報名表2份(報名人記得簽名)
  2. 合格證書影本(報名人請於影本〝親自簽名〞及載明〝與正本相符〞字樣)
  3. 最近1次核定設置公文影本(報名人請於影本〝親自簽名〞及載明〝與正本相符〞字樣)

※依法設置或登記為該項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每2年應完成【在職訓練】。

※取得合格證書後,連續3年未經依法設置或登記為該項專責及技術人員者,應上【到職訓練】非上【在職訓練】。

上課
  • 請假 (包括公假及曠、缺課) 時數達總訓練時數4分之1以上者,該科課程之訓練時數不予核給,應重新報名參訓,其已繳訓練費用不予退還。
  • 本訓練費用每小時以新臺幣250元為限(不包括住宿及差旅費),特殊課程(如實作、實驗、操作等)得報經環保署訓練所同意後不在此限;學員目前無需另支付訓練費用,未來視經費情況,若有不足時,由參訓學員自行負擔。
  • 2年度內報名同類別並經核定後,累計2次未到訓,參訓學員需自行負擔訓練費用。
  • 2年度內同類別重複參訓者,第2次以上由學員自行負擔訓練費用。
  • 學員受訓期間享汽車停車5折優惠。(依學校規定辦理,本校保有修改之權利)
其他報名資訊